为加强博士后培养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并储备一批国家级博士后培养载体,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增设及储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单位自主申报、各地及各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估认定等程序,确定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为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简称“省级基地”),可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省级基地设立单位的指导与支持,协助其尽快落实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切实履行管理监督职责,指导基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人员选聘、考核管理等流程,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省级基地设立单位应依据国家及我省博士后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设立博士后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构建涵盖招收、培养、考核等环节的指标体系,提升博士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各省级基地设立单位应主动对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按计划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工作。要严格落实科研经费、住房保障等相关待遇,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研创造良好条件。
省级基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录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信息为准)同等享受吉林省博士后相关政策。基地累计招收2名及以上非在职、未超龄博士后研究人员后,可优先向全国博士后管理公办室推荐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