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涉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通过精准运用第三人到期债权执行机制,高效足额为企业追回拖欠工程款,切实筑牢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民生底线,精准为经营困境企业纾困解难、“输血续命”,以善意文明司法实践,实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保障基层民生权益双向赋能、互利共赢。
精准研判,打破“执行困局”不机械
某设备租赁公司与某建筑公司因建筑工程货款产生纠纷,案件审结后依法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托财产查控体系,对被执行人建筑公司全部财产线索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核查摸排,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可供直接处置执行的有效财产,案件初期执行工作陷入停滞困局。
眼看回款无望,申请执行人设备租赁公司的经营陷入绝境,企业负责人多次焦急求助,坦言公司已资金链断裂,不仅无力结清上游材料采购欠款,更无法按时足额发放一线农民工工资。若工程款长期无法兑现,企业即将面临全面停工停产,企业生存岌岌可危。为此,办案团队迅速调整执行工作思路,深挖被执行人财产关联线索,细致核查债权债务往来明细,最终查实被执行人对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享有一笔已完成结算、权属清晰、金额足额覆盖本案执行标的及农民工薪资款项的到期合法债权。找准执行突破口后,法院果断采取“放水养鱼、柔性纾困”司法执行方式,以第三方到期债权为抓手,全力打通执行堵点、破除办案瓶颈。
雷霆出击,锁定“隐形财产”不拖延
为最快速度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宽城法院执行局即刻启动执行快速反应工作机制,第一时间针对涉案第三人到期债权开展专项核查、对接核验工作。案件办理初期,第三人存在抵触配合心态,心存侥幸观望,迟迟不愿配合债权核实与履行工作。面对该情况,执行法官坚持法理相融、刚柔并济办案原则,严正向第三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及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定后果,明确告知涉案到期债权属于法律规定可依法强制执行的合法财产范畴,若第三人擅自向被执行人私下清偿债务、规避法院执行,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从严惩处规避执行、妨害执行行为。
在法律政策严明震慑与法官耐心细致释法明理的双重引导下,第三人彻底摒弃侥幸心理,充分认清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代价,主动全力配合法院开展债权金额核对、债务关系核实等各项工作。
多方共赢,司法温情护企又安民
在依法确认涉案第三人到期债权真实合法、权属无争议后,宽城法院执行局依法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及时将涉案全部到期执行款项足额划拨至法院专用执行案款账户。案款到账后,法院高效完成案款核算、审批、发放全流程工作,足额发放全部执行回款。这笔关键资金及时到位后,申请执行人企业顺利结清上游材料采购欠款,足额发放全体农民工工资,彻底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危机。
“没想到法院办案效率这么高,不仅帮我们公司追回欠款,保住了企业正常经营,还让工人们顺利拿到了血汗钱,真的太感谢办案法官了!”企业负责人紧握执行法官的手连连致谢。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