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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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人未入住≠费可不交!

速裁法官5天巧解三年物业费纠纷

许多业主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疑问:房子空着没住,为啥还要交物业费?最近,某小区业主张某就因为这个“心结”,拖欠了长达三年的物业费,最终被物业公司诉至珲春市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速裁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张某。张某情绪激动,认为自己非常“在理”:“法官,我的房子已经空了好几年了,一天都没去住过,没享受过任何物业服务,凭什么还要我交这个钱?”

法官耐心倾听了张某的陈述,并未简单地进行裁判,而是从法律角度出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他解释道:“张先生,您的心情我们能理解,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公共区域和公共事务的,比如小区的保洁、保安、绿化维护和公用设施保养等,这些服务是为了保障整个小区的居住环境和品质,并不会因为某一户业主未入住而停止。物业公司已经提供了合同约定的服务,您作为业主,就有义务缴纳费用。空置房屋不能成为拒交的全部理由。”

法官一番深入浅出地释明,让张某意识到了自己认知上的误区和法律规定的合理性。心中的疙瘩解开了,张某当场表示愿意支付所欠的三年物业费。物业公司也为其减免了部分违约金,双方握手言和。这起纠纷从立案到成功调解结案,仅用时5个工作日,高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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