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延边支队民警在延吉北收费站开展例行检查时,接到集成指挥平台预警:一辆京ADU2***号小型轿车在鹤大高速910公里300米处隧道内超速行驶。
经查,该车于15时01分通过该路段时,车速达到116公里/小时,远超隧道8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准,超速比例高达45%。执勤民警立即在延吉北收费站设卡拦截。经现场比对和询问,驾驶员赵某承认因不熟悉路况,未注意到隧道限速标志,导致超速行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赵某驾驶非营运小型客车在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隧道入口会设有限速标志,驾驶员行经隧道时应提前减速,注意观察限速提示。超速行驶会大幅缩短制动距离,在视线受限的隧道内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