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宽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
原告刘某在被继承人王某处购得车辆,支付全款60万元后一直占有、使用车辆,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被继承人去世后,其母亲李某作为唯一继承人拒不认可车辆买卖合同,更名过户陷入僵局,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王某签订的《机动车交易合同书》。
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经调查发现,被继承人的母亲李某在此前便就案涉车辆对王某的男友宫某提起过返还原物的诉讼。本案原告刘某则是作为证人告知过李某案涉车辆的买卖经过,法院查明事实真相后没有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但李某始终拒绝认可买卖关系,双方在庭审中已有宿怨。法官分析后认为,此类案件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新矛盾,而直接判决解除合同返还款项,可能导致车辆权属不明,且对被继承人遗产分配产生连锁影响,于是法官决定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背对背”调解。
经过仔细梳理此前案件的诉讼材料,法官分析原告的真实想法并非是解除交易合同,而是想要继承人李某履行更名过户义务。于是,法官拨通了原告的电话,耐心听取原告讲述事情的原委和内心真实的想法。最终,原告告知起诉解除合同实属无奈,如果继承人不配合过户,车辆在购买保险、年检等各个方面都充满困难,希望法官能够帮助他同被告商量解决对策。
带着原告的期许,法官拨通被告李某的电话,一边向李某详细阐释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案件利弊,一边将原告立案时提交的证据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及时送达给她。李某在电子阅卷后表示,此前她不同意配合更名主要是怕买卖合同不是真实存在的,怕孩子的车被人霸占,现在法官给她看了这么确凿的证据,而且用她能听明白的话给她讲法律、讲事实,她心服口服,愿意配合原告更名过户。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