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治安巡逻大队兰家中队在执法卡点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一辆辽A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执法卡点,因负重过大车轮变形,明显超载。经过磅称重,发现该车辆总重量竟达121510公斤,而车辆核载39205公斤,属于严重超载行为,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莲花山大队民警查获两辆超载“百吨王”货车,这两台车分别核载31吨,实载竟高达100吨,超载50%以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驾驶货车超过核定载质量50%的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暂扣违法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