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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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都市]

男子网上扮女人以处对象为由骗一万多元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利用网络交友平台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房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被告人房某在手机上下载某社交软件,注册账号取名为“杨懿”,性别标注为“女”,并用从网络上找到的一张女性照片作为自己的头像,以吸引男生与其聊天。

    被害人金某在软件上看到“杨懿”的照片后,感觉好看便想与其处对象。房某冒充女性与金某假借网络恋爱交友之名,从2020年4月至8月编造交房租等虚假理由,先后14次共骗取金某人民币12945元,钱款均被房某日常挥霍。金某得知房某为男性后遂报警。

    2020年8月20日,房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涉案赃款已全部退赔并取得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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