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努力打造一支忠诚、规范、高效、廉洁的消防监督执法队伍,近日,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吉林省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中称,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符合从业条件即可开展从业活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技术服务结论不再作为消防审批的前置条件。建立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消防部门对全省范围内的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引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对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信用监管、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的,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建立火灾延伸调查追责机制,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属地政府要依照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肃消防执法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执法岗位职责,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