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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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4版:都市

长春市教育局发布紧急通知 进一步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4月15日,长春市教育局发布紧急通知,进一步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表示,长春市教育局三令五申,明确要求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线下培训。但是,仍有极个别培训机构置疫情防控大局于不顾、置学生生命健康于不顾,擅自违规开展线下培训并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

    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要求

    通知称,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关于“未经省级教育部门批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的要求,在省教育厅未下发开展线下培训的通知前,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绝不允许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包括一对一补课。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必须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以学生和家长自愿为原则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用核退等事宜,不得进行强制性收费,不得违规组织开展超前超纲超时在线教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

    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全面排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大与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对些藏身于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无资质机构(俗称“黑班”)的摸排,严防一些机构和在职教师违规违法聚集学生从事线下培训;要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资质机构)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注意做好“回头看”工作,防止反弹,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成果。

    从严惩处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培训的行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制止,同时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联系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妥善遣返涉事学生及家长,处理退费等后续事宜,维护学生及家长权益;对违反规定,擅自开课、复课和开展其他聚集性活动的具有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可责令立即停止办学,一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特别是开展与学校招生挂钩的测试活动等顶风作案者,一律吊销办学许可证。

    对无资质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对无资质机构(含有照无证机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立即取缔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三年内不得在长春市举办任何类型的民办学校。

    将组成联合督导组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通知称,疫情防控期间,政府作出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的决定,各县市区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监管。长春市教育局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组织方、举办方、监管方依法依规逐级核实处理。

    /城市晚报记者 沈雪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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