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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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2所公办高校试点住宿费改革

2026年秋季起实施 新生老生差异化收费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重磅通知,正式启动公办高校住宿费改革试点工作,全省22所公办高校的部分学生公寓纳入试点范围。新政将于2026年秋季学期落地实施,通过限价自主定价、住宿条件升级、差异化收费、专款专用等多项新规,规范高校住宿收费管理,全面提升学生公寓居住与育人品质。

此次改革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开展,核心遵循成本补偿、非盈利原则,结合高校公寓硬件改造升级实际情况,筛选住宿条件显著改善的公寓楼栋纳入试点,精准推进高校宿舍标准化、品质化建设。

收费定价方面,试点公寓实行政府最高限价管理机制。各试点高校可结合公寓设施配套、日常运维成本、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在官方划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核定具体住宿费标准。同时明确,外国留学生住宿费标准由学校根据专属住宿条件自主确定。

为匹配收费标准,新政对试点公寓硬件配套与功能布局划定明确标准。要求试点公寓必须配齐标准化组合家具,为每位学生配备衣柜、储物柜、书架、书桌及座椅等全套生活学习设施,同时设置党建、学习专属功能区域。对于当前功能设施不完善的公寓,须在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全部完成升级改造。此外,鼓励高校因地制宜增设休闲、健身、社团活动等多元功能区域,丰富公寓服务场景,打造综合性育人空间。

备受学生关注的收费规则、退费机制及水电费用标准同步明确。新政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差异化收费政策,最大限度保障在校学生权益。若老生自愿申请调换至试点公寓,可由学校统筹安排,按照新公寓收费标准执行费用缴纳。住宿费仅可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严禁跨学年预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业,将按月份据实退还剩余住宿费。

水电收费实行定额保障、超额据实计费模式,明确学生基础用水用电保底标准:本科生每月人均最低用水3吨、用电8度,硕士研究生每月人均最低用电10度,博士研究生每月人均最低用电15度,定额内费用统一包含在住宿费中。超出定额的水电用量,将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据实收取。针对空调用电,实行单独计量、按居民合表电价计费,同时明确冬季电取暖产生的电费,不得向学生收取。未实现水电分户计量的宿舍,禁止在住宿费外额外收取水电费用。而洗衣机、电吹风等学生自愿使用的便民服务项目,可由学校依规收取服务性费用或代收费用。

资金监管层面,新政划定严格红线。试点公寓住宿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所有新增收入仅可用于学生宿舍维修改造、设施更新及日常维护,严禁挪作其他用途。同时要求各高校全面落实奖助学金、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重点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筑牢就学保障底线。

新规对高校收费公示与监管工作提出硬性要求。各试点高校需在完成收费标准备案后,通过官方平台主动公示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收退费规则、资助减免政策、监督电话等全部信息,全面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同时健全收费、财务核算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管,严禁不符合标准的公寓套用试点收费政策。

据了解,本次住宿费改革试点政策试行期为1年。各试点高校需在7月20日前完成住宿费标准备案工作,不符合成本补偿原则、不具备调价条件的公寓一律不得纳入试点。试行期满前3个月,省发改委将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展政策全面评估,为后续优化高校住宿收费管理、完善宿舍建设体系提供依据。除收费标准外,本次新政其余管理要求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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