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评审与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5〕84号)文件精神,长春市将开展2026年度经济系列和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评前公示暨答辩工作有关事项。
评审评前公示方面,评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026年6月5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来信来电接待机构: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431—89871372/88525085。
答辩工作方面,答辩人员包括,分配至长春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通过申报材料现场审核、评前公示无异议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公示期有异议并查实的,取消答辩资格。初级职称申报人员不参加答辩。
答辩时间:2026年6月6日-7日。上午答辩人员须于当日上午7:40前抵达对应候考室报到,下午答辩人员须于当日中午11:00前抵达对应候考室报到,答辩组别及顺序将于答辩当日公布,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答辩地点:长春职业技术大学信息学院(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3278号)。
采取现场答辩面试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时间为1分钟(自述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经历、学历情况、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和成果奖项等),专家问答时间3分钟(围绕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提问),如专家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提问的,答辩面试时间可适当延长。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