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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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法院人的故事

十月逐光,初心如磐

我是长春市二道区法院立案二庭法官助理李佳芮,从校园走出,怀揣着对司法事业的憧憬与敬畏,我踏入二道法院的大门,如今已十月有余。这十个月,没有波澜壮阔的惊天案件,在日复一日的琐碎工作中,我读懂了法院人肩头的责任与心中的坚守,从一名懵懂的职场新人,慢慢地独立起来,每一步成长,都镌刻着平凡中的不凡。

我的日常工作,主要围绕信访接待与非诉保全案件办理、整卷展开,这两项工作看似平凡,却是法院连接群众、保障司法程序公正的重要一环,也是我初入职场最生动的实践课堂。

信访是群众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重要渠道,是法院直面群众的“第一扇窗”。刚接手这项工作时,我只会生硬地照搬法条解释,这样的沟通不仅没能化解群众的心结,反而让我们的对话陷入僵局。正所谓“感人心者,莫先乎情”, 在学习了范北捷法官和徐克两位前辈的接待后,我渐渐明白,信访接待从不是简单的答疑解惑,而是要带着同理心去倾听、用温情去化解。工作中,我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来访接待、案件查询、材料接转等便民服务,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细致解读法律规定,努力化解群众心中的疑惑与不满。

回顾在信访窗口工作的点点滴滴,我深刻地感受到,如何做好法院信访工作是我们青年干警应当思考的问题。源头治理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前提。从规范案件受理、加强诉讼引导,到完善繁简分流、提升裁判文书质量,每一项工作都与信访化解紧密相关。只有从源头上从严把握,并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形成强大合力,才能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也能最大程度上减少信访案件的产生。 正确区分“诉”与“访”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矛盾应当引导当事人诉讼,对于信访案件也要区分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厘清法院受理范围,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诉权和访权。追究机制是做好信访工作的保障。对于因司法行为不规范、不公正造成涉诉信访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对于行为违法的涉诉信访人,也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信访工作无小事。每一封来信、每一次来访,都承载着群众的期盼与诉求,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化解矛盾、守护民心的温暖力量,在信访案件终端,我们能做到的不仅是用足用好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等手段,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还要强化疏导,用心用情耐心倾听群众诉求,认真解答群众疑惑。信访工作让我懂得,每一次用心接待,都是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社会和谐添砖加瓦。

除了信访工作,非诉保全案件的办理与卷宗整理,也是我日常的工作内容。从接收保全申请、审核材料,到与当事人沟通保全事宜、制作相关文书,再到跟进保全流程,每一步都需要严谨细致,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推进。刚开始处理时,我常常因对流程不熟悉、材料审核不细致出现小疏漏,前辈们总是耐心帮我纠正,告诉我要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任何一个细小失误,都可能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法院新人,我始终坚信专业能力是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的根本。工作之余,我从未停下学习的脚步。白天忙于业务,晚上便抽出时间学习民事诉讼法、保全相关司法解释,认真研读典型案例,遇到不懂的问题,及时向前辈请教,做好学习笔记;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案例研讨,我也从不缺席,认真汲取知识,弥补自身短板。我深知,司法工作专业性极强,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让自己的业务能力跟上工作要求,才能在接待群众、办理案件时做到专业、精准,不负群众的信任,不负胸前的法徽。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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