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9日
首页
第A06版:[法治/广告]

欢度“五一”小长假 驾驶安全“不放假”

“五一”假期就要到了,少不了亲朋好友相聚。但举杯欢庆之际驾驶安全可不能“放假”。酒后驾车的真实代价,远比你想象中沉重。为守护道路安全、维护公共秩序,长春市二道区法院带您厘清醉驾的法律红线、处罚标准与代价后果,郑重提醒每一位驾驶人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1.酒驾、醉驾认定的标准饮酒驾车(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关于醉驾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一句话总结:醉驾不仅仅是违章,而且是刑事犯罪,会留下案底、影响一生。

3.关于酒驾、醉驾的相关误区误区1:“喝低度酒,隔几小时就没事”提醒:人体代谢酒精的速度因人而异,法律只认检测数值,不认主观感觉。数值超标,即构成酒驾或醉驾。误区2:“昨晚喝的酒,睡一觉第二天开车肯定没问题”提醒:“隔夜酒”同样可能使血液酒精含量超标,被查依然依法处罚。睡醒≠酒醒,次日上路前请三思。误区3:“开了智能驾驶,车子自己会开,我喝点酒没关系”提醒:智驾不是醉驾的“挡箭牌”。车辆驾驶人的法律责任始终由坐在驾驶位的人承担。启动辅助驾驶功能后酒驾,照样构成违法犯罪。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