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3日
首页
第A02版:[要闻]

长春全面开展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近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举报电话公示,旨在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渠道,方便广大市民反映诉求、提供线索,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推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共建美好家园。

此次集中整治聚焦业主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物业服务乱象,明确划定五大类受理范围,精准破解物业领域“堵点”“难点”问题,为业主维权提供清晰指引。

在物业服务履约方面,重点整治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质价不符,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人员配置等信息不公示,以及对小区违法违规行为不劝阻、不制止、不报告等履约不到位问题。针对业主普遍关注的公共收益管理问题,明确将公共收益底数不清、未建立经营台账、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收支情况及违规侵占公共收益等行为纳入整治。

维修资金作为业主的“房屋养老金”,其规范使用是此次整治的重点之一,未按流程使用、擅自使用及侵占、挪用维修资金等情形将被严肃查处。同时,小区共用设施设备(不含供暖、供热、供水、供电等专业经营单位负责的设施)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以及使用15年以上、运行故障率高、业主更新意愿强烈的老旧住宅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计划等问题,也在整治范围内。

此外,信访投诉渠道不畅通、积案化解不力、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健全,以及物业企业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燃气、供热,或限制业主使用门禁、电梯、停放车辆等不正当方式催交物业费等行为,均被明确列为整治对象。

为方便市民举报,公示明确了受理时间及相关要求。各地区专项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行24小时全天候受理,确保市民诉求随时能反映、及时被处置。

公示同时要求,投诉举报需实事求是,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小区地址、问题详情及相关证据,以便相关部门核查处置;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此次公示还同步公开了长春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物业领域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不同区域业主精准反映问题,形成全民监督、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推动长春物业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