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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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4版:[长春]

长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布

《关于提前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的通告》

根据当前气象物候条件,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有关规定,近日,长春市森防指决定提前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通告。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市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森防责任单位立即启动春防工作,各类森林防灭火专职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护林巡护。各有林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落实专人严防严守。

二、严管野外用火。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严禁携带取火工具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焚烧秸秆、杂草等可燃物;林区内禁止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明火祭祀行为;进入森林景区及周边禁止野炊、烧烤,吸烟等野外用火;进入森林防火区车辆,人员应接受森林防火检查;严禁机动车司乘人员在森林防火区内向车外抛掷未熄灭火源。广大人民群众应严格遵守野外用火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义务,对违反林区野外用火规定及森林火灾肇事人员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加强值班值守。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因险设防,加强火险等级监测,积极应对大风,高温等天气过程。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责任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保持备战状态,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四、全市森林火灾报警专线电话为12119。

五、本通告自2026年2月25日起施行。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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