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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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一次窜货引纠纷 法官调解护公平

“这笔货款必须马上结清!你们擅自窜货、网上乱价销售,就得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王经理,我们承认操作有失误,但当下市场行情艰难,您提出的违约金数额,我们小本经营实在难以承受啊……”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内,某品牌销售方区域经理王女士与代理销售商负责人李总剑拔弩张、各执一词。一场因渠道管理“失控”引发的代理合同纠纷,不仅牵扯着近两万元货款,更让原本紧密的商业合作陷入破裂边缘。

这场纠纷的起因,源于品牌方运营人员一次偶然的“网上冲浪”。某天,新来的运营小张在某购物平台浏览时,一款熟悉的软胶囊产品突然弹出,价格混乱且远低于市场正常售价。

“刘姐,你快来看!这是不是咱们家的产品?怎么在网上卖得这么便宜,一刷就出来了!”小张急忙叫来老同事核实。

刘姐凑近一看,心头顿时一紧:“坏了,真是咱们的货!你看这包装、这批次号,肯定是给李总他们代理的货物!咱们签订的药品销售合同写得明明白白,代理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网络平台销售产品。这要是被其他区域经销商、线下药店客户看到,咱们怎么交代?整个市场不就乱套了吗?”

一次意外发现,揭开了代理合作背后的乱象。品牌方经内部全面核查确认,代理商李总不仅擅自在电商平台违规销售产品,还存在向约定代理区域外“窜货”的行为,同时拖欠品牌方货款18788.64元。多次与李总沟通整改、催要货款未果后,品牌方无奈之下提起诉讼,要求李总支付全部欠款,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最高零售价三倍”的巨额违约金。

法官受理案件后,仔细翻阅卷宗,发现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约定明确、惩罚力度极强。但法官并未急于开庭审理,而是敏锐捕捉到双方矛盾背后的微妙情绪——剑拔弩张的争执之下,双方都流露出不愿彻底撕破脸、希望未来仍有合作可能的意愿,这成为调解工作的关键突破口。而调解能否成功,核心就在于将违约金调整至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区间,实现“法理有据、情理有度”。

法官心里有本明白账,调解思路主要基于两点:第一,法律的天平不倾斜。原告主张的巨额违约金,明显过分高于其实际遭受的损失,不符合法律公平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司法的初衷,既要保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也要避免违约方承受不成比例的惩罚,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

第二,人情事理要通达。沟通中法官听得明白,品牌方气归气,但重新开拓一个成熟区域成本太高;代理方理亏归理亏,但也舍不得放弃经营多年的品牌。双方那股“以后还想接着干”的念头,是解开死结最好的润滑剂。

“处理商业纠纷,不能只图一时的‘输赢’,更要考虑如何盘活生意、留住合作,让双方都能继续走下去。”调解中,法官一语中的,点醒了争执不下的双方。

找准调解突破口后,法官化身“中间人”,反复与双方沟通协商、释法明理,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找最优解。

面对品牌方的强硬态度,法官耐心劝解:“王经理,我们完全理解你们维护市场秩序、保住品牌信誉的心情。但从法律层面来讲,违约金的核心目的是弥补损失、适度惩戒,而非‘一罚到底’。如果你们主张的违约金数额远高于实际损失,法院也会依法予以调整。退一步说,若是把代理商罚垮了,不仅货款可能难以足额追回,你们的区域销售渠道也会断裂,重新开拓市场恐怕比当下的损失更大。”

随后,法官又转向代理商李总,严肃明确其责任:“李总,品牌方将区域代理权交给你,是信任也是约束。你擅自窜货、网上乱价,破坏的不仅是品牌的价格体系,更是整个市场的诚信秩序,于法于理都难辞其咎。你必须立刻停止所有违规行为,拿出足够的诚意,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才能有继续合作的可能。”

经过法官多轮推心置腹的沟通和释法明理,双方紧绷的神经逐渐放松,强硬的立场也慢慢松动。

品牌方王经理叹了口气,放缓语气说:“李总,我们起诉你,从来不是想把你逼到绝路。你是我们的老合作伙伴,我们的核心诉求,从来都是规范市场秩序、守住合作规矩。只要你能彻底整改违规行为,保证以后不再犯,违约金方面,我们愿意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在法律框架内好好协商。”

李总也面露愧色,主动表态:“王经理,这次确实是我们的错,一时糊涂违规操作,给公司带来了麻烦,也破坏了市场秩序,我深表歉意。网上的违规产品,我们保证一周内全部下架、清理干净;窜到其他区域的货物,我们也会尽全力追回。感谢公司还能给我们改过的机会,违约金我们愿意依法依理承担,恳请公司能继续让我们代理产品。”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一份兼顾各方利益的调解协议:代理商限期完成所有违规产品的回收、下架工作,立即支付全部拖欠货款;双方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品牌方实际损失,将违约金协商调整至合法合理的数额;品牌方同意继续履行代理协议,同时双方建立更严格的销售数据同步、渠道监管机制,让区域代理、产品销售等环节“晒在阳光下”,从根源上杜绝窜货、乱价等问题。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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