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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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

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布4起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近日,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布4起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警钟长鸣。

案例一:2026年1月21日,吉A33XT4驾驶员黄*清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黄*清处罚10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经营。

案例二:2026年1月29日,吉B56XE8驾驶员于*蛟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于*蛟处罚10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经营。

案例三:2026年1月29日,吉AE38S8驾驶员高*汉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高*汉处罚10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经营。

案例四:2026年1月12日,吉AN78H8驾驶员张*群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张*群处罚5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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