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通知中显示,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规定,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调整。
通知中表述:
一、缴存基数核定及上限、下限
(一)缴存基数核定各缴存单位应以2025年度(自然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缴存基数上限、下限长春市(含外县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暂执行28949元,待2025年长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后,再做调整。
长春市区(含双阳区、九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为长春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2230元,榆树市、德惠市、公主岭市、农安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70元。
二、办理方式
(一)通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入口办理。
(二)到中心任意机构综合窗口办理。
三、申报时间
自2026年1月6日至9月30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