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4起典型案例,旨在以敬效尤,以案释法,实现“处罚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推动企业和公民自觉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城市公共利益。
案例一:2025年10月31日,吉林省欣龙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和美路(与人民大街交会处),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进行排水管线敷设施工。依据《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处以1.4万元罚款。
案例二:2025年11月21日,南关区筑城信息技术咨询部在谊民路(与顺通街交会处),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进行电力线路敷设施工。依据《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处以1.4万元罚款。
案例三:2025年12月1日,吉林省恒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北远达大街(与龙兴桥交会处),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进行电力线路敷设施工。依据《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处以1.4万元罚款。
案例四:2025年12月8日,吉林省明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远达大街(与长新东路交会处),擅自开设出口。依据《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处以1.4万元罚款。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