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实际施工人正当权益,尽快解封建设单位资产,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助理刘铁、张煊基于当事人工作日没有时间,利用周末休息时间进行案件调解,用耐心与担当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直至夜幕降临,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本案实际施工人为了保证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在一审程序中申请查封了某建设单位的银行账户。案涉近400万元的争议款项自形成至法院诉讼历时近一年,实际施工人因此面临雇佣农民工多次讨薪的现实压力,建设单位亦因账户被查封,资金流受限,既无法支付工人工资,又影响公司正常运转。若按照常规流程等待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不仅实际施工人合法权益面临执行不能的风险,进而影响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发放,建设单位也迫切希望尽快解除对公司账户查封,恢复正常运营。
综合案件实际情况,刘铁与各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协调,终于促成各方来院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因工程款支付金额、支付时限、房屋抵顶及资产解封流程等问题争议较大,情绪较为激动。刘铁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一方面耐心倾听实际施工人的诉求,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合理维权路径;另一方面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讲明资产解封对企业恢复经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意义,促成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近四个小时的调解,窗外天色已然全黑,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分歧,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当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脸上都露出了释然的笑容,对两位法官助理连声道谢。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