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成功调处23起、涉案金额共计12万余元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纾解了企业的经营困境,实现了群众“安居”、企业“乐业”的良好社会效果。
基于该系列案件的特殊性,在案件受理后,龙井法院立即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将案件快速分流至有相关经验的审判团队。承办法官接案后并未急于安排开庭,而是主动联合社区,召集物业公司与业主代表召开现场协调会,组织双方平等对话,厘清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与实际困难。
为了能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彻底解决该小区物业费缴费难题,法官一方面针对业主提出的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开展有针对性的释法明理,向业主们详细解释了物业服务使全体业主共同受益的公共属性,以及轻微物业服务瑕疵不能影响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另一方面则引导物业公司要改进物业服务质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同时,根据每个房屋的实际情况,考虑给予一定比例的物业费优惠。
经过多次的“背对背”调解与“面对面”沟通,法官悉心引导双方互相体谅对方的难处与困境,最终,23户业主全部接受调解方案,主动结清了物业费欠款,物业公司撤回了该系列案件的起诉并承诺改进物业服务质量,双方握手言和,该物业解纷系列案件圆满结案。
“小物业”往往牵动“大民生”,物业服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龙井市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一切以人民为中心”,实质性化解民生纠纷,让群众更好地“安居”,让企业更好地“乐业”。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