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严格按照第四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要求,规范放射检查类、综合诊查类、中医骨伤类、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本次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07项。
其中,新设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6项、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6项、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9项、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项,废止23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通知要求,市属、县(市)区属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请及时更新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读工作。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