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通过遴选资助一批高水平人才培养基地,助力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其成为产业急需人才的“孵化器”、产学研用结合的“连接器”,为我省重点产业领域输送大批高素质人才,根据《吉林省人才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省将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第七批)项目入库征集工作。
重点支持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光电信息、生物医药、农产品精深加工、冰雪与文化旅游、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人参等吉林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设置两种资助类型。一是创业型(A类)人才培养基地。主要面向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聚焦产学研用结合方向,重点支持其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创新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等培养。二是创业型(B类)人才培养基地。主要面向省内具备较强技术研发能力或技能人才密集的企业,突出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实践和技能型人才培养,优先支持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及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的重点企业。
申报单位须在吉林省内依法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状况良好,具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原则上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协同机制。已初步建立跨单位的协同育人机制,如在课程共建、师资共享、项目共研、平台共用等方面有具体举措和成效。2.产业对接。制定明确的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向紧密对接吉林省产业发展实际,专业设置、课程内容、实践环节与产业发展需求相契合。3.开放共享。具备向社会开放共享培训资源的能力和意愿,承诺每年为省内相关行业、企业提供一定规模的培训、实训、技术咨询等服务,并制定有具体的开放共享计划。4.可持续发展。对基地建设有中长期规划,在资金投入、人员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有持续性的安排。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税务缴纳、劳动保障等方面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失信行为的不得申报。
对最终获得资助的基地,每个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使用期2年。专项资金同一年度不重复支持同一法人单位同一项目,对已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