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噪声扰民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承办法官李莉的耐心释法明理与温情疏导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被告履行了赔偿义务,原告撤回起诉,矛盾得到圆满化解。
2024年9月,长春市二道区某小区居民张某一家因楼上邻居于某作息不规律、夜间活动产生较大声响,长期受到困扰。张某多次与于某沟通无果,双方关系日趋紧张。在一次沟通中,双方由言语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导致张某头部、胳膊、鼻子等多处受撞击伤。于某虽因此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但双方就损害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遂诉至二道法院东盛法庭,要求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受理该案后,李莉深知此类邻里纠纷不仅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关乎邻里情谊与社区和谐稳定。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官组织开展调解。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激动,各执己见。面对僵局,李莉首先稳定双方情绪,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书记员李君妍全程规范、准确地记录着调解过程,确保程序严谨。李莉一方面严明法律责任,向被告于某释明其噪声扰民及伤人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指出其依法应对原告张某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另一方面进行情理疏导,劝导双方“远亲不如近邻”,彼此应多一份理解与包容,学会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隔阂的坚冰逐渐消融。被告于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过错,当庭向原告张某表达了诚恳歉意,并同意承担合理的赔偿责任。原告张某的态度亦有所缓和,接受了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双方当庭达成和解,于某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项,张某随即提交撤诉申请。这场邻里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