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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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

省交通运输厅发布 20项政策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结合民营企业发展需求和工作实际,印发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0项政策举措》。

一、推进大件运输“一件事”高效办。建设覆盖全省的大件运输许可系统,与“吉林省全流程审批系统”建立数据对接,打通数据流转通道。强化交通运输、公安交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数据共享,实现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网上并联办理,全面提升大件运输企业办证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二、压缩6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水运建设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备案,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即办;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即办;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由45个工作日压缩至25个工作日;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三、组织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贯彻落实工作,坚持“非禁即入”。全面清理整改违规设置交通运输市场准入壁垒、妨碍交通运输统一开放市场及公平竞争的各类不合理规定和做法。

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收费公路PPP新机制项目。明确“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认定标准,降低准入门槛,最大限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收费公路建设。

五、完善交通工程项目领域招标投标体制机制。督促招标人依法合规编制招标文件,严禁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排斥性条款,随意提高投标资格条件、增设投标门槛。指导各类保证金规范收取,为企业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六、规范公路施工分包活动。修订《吉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行为,拓宽民营企业参与空间,鼓励民营经济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七、推动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对开展公交化改造及投入新能源公交车运营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2025年全省计划完成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线路120条。

八、支持客运站转型升级。鼓励客运站聚焦当地产业资源,加快推进交通、商务、邮政、农业、旅游、供销等领域融合发展,2025年实现二级以上客运站全部完成转型升级。

九、支持开展国际运输合作。组建中欧公路直达快运联盟,培育20户TIR(国际公路运输)持证企业,实现珲春与俄克拉斯基诺口岸TIR双向贯通。

十、加速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加强我省交通运输多式联运发展联盟与铁路、水运等领域企业合作,推进东北地区铁水联运“一单制”应用。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打造20条多式联运线路。

十一、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实施。出台2025年营运货车、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给予平均每台8万元补贴,对报废更新的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给予3.5万元至9.5万元补贴。

十二、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持续推动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涉企资金直达快享、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协调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十三、切实做好交通物流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配合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积极落实国家科技创新与技术改造再贷款,促进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金融政策落地见效。向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和省委金融办推荐交通运输企业融资需求项目清单。

十四、落实“接诉即办”改革。按照“接、转、办、访、督、用”工作流程,落实分类处理、精准派单、分级办理、首办负责、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确保企业合法诉求及时得到有效处置和办理。

十五、推进涉企“政策直达”。制定涉企政策文件与直达政策条目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在省政府网站“政策直达专区”与政策文件同时发布,并同步开展政策解读,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

十六、完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分类监管,对信用好、风险低的市场主体做到“无事不扰”。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及时按程序撤销在“信用交通·吉林”网站公示的企业处罚信息。开展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发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目录。

十七、完善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制度。制定《吉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若干举措》,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效率,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八、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清理公布《吉林省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从源头规范行政检查,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

十九、积极推行无感监管。依托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系统,对“两客一危”营运车辆和二级以上客运站实施动态监控。出台治理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工作指引,有序拓展非现场监管场景应用,提升重点领域监管效能,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二十、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充分发挥省公路工程协会、运输协会、交通试验检测协会等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收集整理行业民营企业集中反映的问题,涉及到行管政策方面的共性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通过专题调研、在线交流等方式定期召开交通运输领域民营企业座谈会,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发展目标、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谋划发展,促进民营企业和交通运输事业同步发展。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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