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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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商铺租赁“涨租”不成反毁约,该怎么办?

近年来,商铺租赁纠纷频发,不少承租人与出租人因租金调整、合同履行等问题产生矛盾。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法律的“标尺”明晰权责,为规范租赁市场秩序敲响警钟。

2022年,个体商户王某与房东李某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5000元,租期内租金保持不变。合同签订后,王某投入资金对商铺进行装修,并正常经营一家服装店。2023年底,周边商铺租金普遍上涨,李某认为原合同租金过低,多次要求王某涨租,遭到王某拒绝后,李某以“商铺需收回自用”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强制停水停电,导致王某无法正常经营。王某多次协商无果,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经营损失。

法官在沟通了解案情的过程中,李某表示合同约定“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而且其已提前告知王某收回商铺,不构成违约。但经过多方深入了解发现李某所谓“自用”缺乏事实依据,其真实目的是通过涨租获取更高收益,属于擅自变更合同约定。本案中,王某按时支付租金、合法经营,不存在违约行为,而李某擅自停水停电、要求解约,已构成根本违约。最终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和耐心细致的分析讲解,王某与李某达成一致,李某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恢复商铺水电供应,并赔偿王某因停业造成的一部分经营损失。

法官提醒:

1.合同条款需明确: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详细约定租金标准、租期、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避免模糊表述引发纠纷。

2.守约意识不可缺:租赁双方均应恪守契约精神,出租人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单方毁约,承租人也需按时支付租金、合理使用租赁物。

3.维权途径要合法:遭遇违约时,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切勿采取断水断电、强行清退等过激行为,否则可能扩大损失并承担额外法律责任。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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