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俩是人民信得过的好法官、好助理”,张某在感谢信中写道。学生家长也坦言:“法官没有简单判决,而是设身处地为我们着想,这样的结果我们心服口服。”
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耐心沟通、释法明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矛盾纠纷,当事人向法院送来感谢信,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为民情怀表示由衷的感谢。
原告张某将自家位于学校附近的房屋出租给李某用作伴读,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租赁合同。然而,李某仅租住两个月后便不告而别,且未支付租金,也拒绝与张某联系。张某多次尝试沟通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租金及违约金。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但被告方失联导致调解难度较大。为妥善化解纠纷,法官多方查找,最终联系到李某。起初,李某情绪激动,表示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继续履行合同,才选择搬离。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疏导:一方面向李某释明合同的法律效力及违约后果;另一方面劝导张某理解对方的实际困难。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李某认识到自身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表示愿意分期偿还租金;张某也同意放宽还款期限,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常见的民事案件,但背后往往涉及民生问题。本案中,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既依法保障原告权益,又兼顾被告的实际困难,促成双方互谅互让。九台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通过柔性司法化解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是个体权益的捍卫,更是司法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缩影。九台法院将继续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以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构建和谐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