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3日
首页
第A06版:[法治/广告]

漏水赔偿引分歧 调解止纷暖人心

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以柔性司法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彰显了司法温度与为民情怀。

原告系一对“80后”夫妻,某天发现家中定制的某品牌衣柜被楼上漏水浸泡,柜体开裂变形,硅藻泥装饰的棚顶及墙面出现明显水痕,维修成本高昂。经核查,漏水源头为楼上的独居老人家中管道老化破裂。因双方就赔偿金额、修复责任认定存在巨大分歧,多次协商未果,原告夫妻愤而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深入分析案件后,考虑到双方特殊情况,没有选择“一判了之”,转而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调解策略。调解之初,被告老人对原告诉请的赔偿数额难以接受,情绪激动,坚称自身并非故意,调解过程一度陷入僵局。但承办法官并未因此放弃。一方面,耐心倾听老人担忧,安抚其情绪,释明法律责任同时表达理解;另一方面向原告详细说明老人经济状况,引导换位思考。见原告情绪缓和,法官继续以“邻里情”为切入点,引导原告逐项核算损失,提出合理的赔偿方案。经过多轮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当场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

在一切都尘埃落定后,被告握着法官的手说,“要不是您一次次地调解,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原告也说,“没想到这么快解决,还不伤和气,法官真是帮我解了心结!”这场跨越代际的纠纷,在司法温情与专业调解下画上圆满句号。

此次案件的妥善处理,是宽城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承“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实践。未来,宽城法院将继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司法调解为抓手,用法律定分止争,用温情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守护社会和谐安宁。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