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按照《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办法(试行)》的要求,省人社厅近日发布通知,将开展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2024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
检查和报告的范围:2024年11月底前经省人社厅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主要检查各学校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按照学校章程开展活动及决策机构和校长履职情况、办学条件符合设置标准情况、学校财务制度和办学资金安全等情况、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等行为规范情况、教师队伍建设和师生权益保护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教材安全情况、招生宣传及收退费等招生行为规范情况、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等情况。各学校要按时报告2024年度办学情况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
年检工作采取书面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谈话问询等形式对学校开展检查。年检结论将依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书面材料审核、实地检查结果及日常办学行为记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综合确定。
通知要求,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是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市场、推动职业培训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国家及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按要求组织各项材料,按时做好年检年报工作。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