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17日
首页
第A06版:[法治/广告]

提供劳务受伤索赔难 法官高效调解促履行

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合心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放下了矛盾与分歧,握手言和,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被告冯某雇佣原告于某为自有旧厂房进行翻修,工作过程中,于某发现建筑外墙近雨搭上方的雨水管断裂,在其站在雨搭上与力工进行接管作业时,上方雨水管突然整体脱落,导致于某连人带管从五米多高处坠落,受伤严重。随后于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06420元,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九级伤残。冯某虽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但因于某伤情严重,治疗费用过高,冯某便决定不再支付费用。于某出院后,其本人及家属就赔偿事宜多次与冯某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合心法庭张季法官承办此案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倾听当事人诉求,了解案件分歧点。

沟通中,原告无奈倾诉道:“法官,我跟他沟通很多次了,他就是不愿意赔钱,我这一摔,家里的收入就断了,日子实在是难过啊……”

被告则表示:“我已经帮他垫付过医疗费了,他现在还要我赔那么一大笔钱,我实在拿不出来。”

承办法官安抚双方情绪后,考虑到原告目前的身体状况,为使原告能够及时获得赔偿,缓解其经济压力,同时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避免当事人因冗长的诉讼程序耗费过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立即组织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对双方有争议的赔偿项目进行逐项分析,使双方当事人对自身的权利与义务有了清晰的认知。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作出适当让步,被告当庭履行了赔偿款项10万元,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的妥善调解,既避免了双方“对簿公堂”可能产生的矛盾激化,又切实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给当事人带来更多的诉累。下一步,绿园法院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