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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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买卖合同起争议 耐心调解促营商

近日,公主岭市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既化解了多年合作伙伴的债务矛盾,又以柔性司法为辖区营商环境注入暖意。

原告吉林省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A公司)与被告吉林省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B公司)签订《供货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提供绿化服务。完成绿化服务后,按照合同约定,B公司应向A公司支付绿化服务款项51万元。由于B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A公司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帮助。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周文凤第一时间梳理案情,阅卷核查证据,并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和实际情况。原告A公司倾诉自己供货一年多却未得到货款的委屈,被告则陈述企业经营困难的现实。

为实质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周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听取双方的想法和意见,针对双方争议点逐一进行释法析理。一方面,向被告B公司释法明理,阐明违约责任,督促其履行债务;另一方面,引导原告A公司换位思考,结合经济形势与被告偿付能力理性协商,找寻双方利益平衡点。

最终,经过多轮沟通协调,两家公司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B公司向原告A公司一次性支付4666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可能因诉讼陷入僵局的买卖合同纠纷,在周法官的高效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避免了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诉讼成本。

法官有话说: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寻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公主岭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强化调解工作,优化涉企诉讼服务,全力定分止争,高效快速化解涉企纠纷,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实习生 董瑞昕 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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