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关系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关系权利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往往法律关系复杂、争议焦点较大、各方关注度高。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衍生出的执行案件及其后续纠纷,最终促成第三人参与执行担保、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异议之诉原告主动提出撤诉申请,实现一案结,多案了的良好效果。
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赵某借款150万元,后因该公司未按约定日期还款,赵某诉至宽城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于2015年5月1日偿还欠款150万及利息。此后,因该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某公司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4年12月,赵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追加某公司股东王某、从某等股东为被执行人,就前述借款在股东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办案法官实地走访各方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原委,查明案件事实。同时,跳出民事案件审理思维,与涉及该案的执行法官共同研究破局方法。在充分研究案件后,办案法官与执行法官多次与各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分析案件走向、分析和解利弊,在法官们的不懈努力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案外人提供执行担保,原告撤回起诉。被执行人某公司经多方筹措资金后,按照和解协议分期履行了金钱给付义务,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案结事了,人和止讼。该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有效化解,使得与其关联的执行案件成功终结,从实质上化解了各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实现了一案“解”多案“结”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宽城法院将持续加强审执融合,深化“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不断优化和提升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效能,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