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类社会神圣的契约,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制度的核心原则,这不仅是一种法律约束,更是对婚姻关系的尊重和维护,也是社会稳定的根基。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重婚案,让我们以案为鉴,看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重婚罪。
2006年,被告人王某与韩某登记结婚,二人育有一子一女。此后,由于工作原因,二人两地分居,感情逐渐变淡,王某欲与韩某离婚。在此期间,王某与李某相识并于2012年在另一地登记结婚,并举办了答谢宴。2013年,王某又与李某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在与李某离婚后,王某再次到韩某身边共同居住。期间,王某与李某一直未断绝联系,2016年李某怀孕,为给孩子上户口,王某与李某于2016年复婚,并于2023年离婚。王某与李某结婚时,均对李某谎称处于离婚状态。此事被原配偶韩某知晓后,遂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在各自婚姻阶段,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严重破坏了我国婚姻制度,已构成重婚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重婚罪,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行为人已经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2)行为人明知对方已经有配偶,仍然与其结婚。构成重婚罪不仅会在离婚时被索要离婚赔偿,更要面临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受害者若发现配偶有重婚行为,建议冷静应对,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保留好聊天记录、照片等证据,维护好自身权益。
法官寄语:“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这大概是人们对爱情最热切的期盼。法律支持婚姻自由,每个人都有选择感情的权利,但也要遵循公序良俗原则。感情破裂后,依法解除婚姻关系才是再次开启另一段婚姻的前提。重婚行为害人害己,必将罪责难逃。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