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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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出借豪车撑场面 发生事故难理赔

2024年5月,张某欲参加朋友聚会,为了在朋友面前显得“更有面子”,张某有了租辆豪车的念头,张某遂通过朋友联系到奔驰豪华车车主李某,李某想着车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赚点外快,双方一拍即合。后张某驾驶车辆操作不当造成单方事故,致使车辆严重损坏,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因未取得驾驶资格、操作不当等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面对面目全非的车辆,李某欲哭无泪,转念一想,发生事故就应当找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的一席话让李某更加崩溃,因为张某未取得驾驶资格属于无照驾驶且将豪车出租给他人并收取报酬属于营运行为,符合保险免责事由,因此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车辆损失。

面对“天价维修费”,李某无奈起诉张某,经鉴定车辆维修价格达到百万元,超过了车辆重置价值,最终伊通法院未直接采纳维修鉴定意见,而是综合车辆4S店询价、二手车平台挂牌价、保险投保估价、车辆事发时实际价值等做出判决,后双方未上诉,判决已经进入执行阶段。

法官说法:《道路运输条例》中明确指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具有服务性、商业性特征,是指通过为不特定对象提供运输服务获取相应对价的市场经营行为。李某将私家豪车“借给”他人谋取利益,易被认定为从事营运服务,该行为导致风险程度大大增加,属于保险公司免赔事由。所以,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轻易出借爱车,否则出现事故,极可能要自己买单。同时更不能爱慕虚荣,为了撑场面和面子租赁豪车招摇过市。

法官提醒大家,车辆不要随便借给他人!即便真有出借的必要,务必要谨慎小心。如果借车涉及到金钱来往、车辆又属于非营利性质,相信看到李先生的遭遇后,大家应该知道怎么做了!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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