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旅游季期间,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坚持有诉必查、一案双查,持续加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网约车驾驶员违规运营行为,切实保障乘客权益。近日,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布6起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警钟长鸣,提醒网约车驾驶员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一:2024年12月29日,吉AD4677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陈伯慧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无故取消订单),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陈伯慧罚款300元,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
案例二:2024年12月31日,吉AF81337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陈家兴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无故取消订单),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陈家兴罚款300元,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
案例三:2025年2月17日,吉AD3396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宗鑫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无故取消订单),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宗鑫罚款300元,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
案例四:2025年1月10日,吉ADQ419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孙斌违规收费,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孙斌罚款300元,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
案例五:2025年1月10日,吉AD96596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张志强违规收费,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张志强罚款300元,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
案例六:2025年1月13日,吉A0K39L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凤鸣违规收费,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安凤鸣罚款300元,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