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为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卫星路派出所以“冬季行动”为抓手,联合朝阳区应急管理部门深入开展节前安全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查缴各类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全方位进行安全宣传,营造平安祥和的节前氛围。
行动中,民警对辖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清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不断加大对私自售卖、存储烟花爆竹等违规情况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业秩序。
同时,民警还对商铺消防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有效进行了排查,要求经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认真做好场所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产品具有一定的爆炸危险性,经营存放场所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未获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不可销售。市民群众购买烟花爆竹时需前往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商店,并注意检查外包装上的市场准入防伪标识,同时请大家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