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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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巧施“司法良方” 破解房产确权困局

长春市绿园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一起房屋确权纠纷案件

“绿园法院的工作太到位了,不仅解决了我们这个多年来的棘手难题,还为我们提供了法律上的指导和帮助,今后我们处理此类事务就轻松多了……”

“感谢法官帮助我拿到了房产证,困扰我这么多年的问题终于解决了!”

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审理一起房屋确权纠纷案件时,主动深入企业,积极沟通,就案讲法,既为群众解决了房产过户的“闹心事”,又推动了涉案企业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6年12月,孔某从谢某处购得一处房产,并完成了房产证的交接。后该房产所在地块被纳入拆迁范围,拟建某小区进行统一安置。孔某按规定缴纳了“预交扩大面积款”等费用,并办理了相关手续。随着某小区的竣工,孔某于2021年收到通知,称新回迁房屋可以办理房产证。然而,在办理过程中,孔某发现原房产在相关部门登记的业主姓名仍然是谢某,且所有相关手续均需谢某亲自到场签字。但原业主谢某已经去世,其继承人也无法取得联系,导致孔某无法办理房产证。无奈之下,孔某将该房产的建筑公司、物业公司和房产委托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其房产所有权。

诉至法院前,原告曾多次联系三被告,要求予以解决。但由于三被告公司业务各自独立且缺乏处理此类事务的经验,迟迟未予办理。加之原告年岁已高,偶尔言语过激、行为冲动,三被告难以开展工作。王文辉法官受理案件后,为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在努力安抚原告情绪的同时,积极向三被告进行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全面分析法律责任。又多次抽出时间联系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在法官的带动之下,三被告开始积极协助原告完善所需资料、理顺程序流程……经过近三个月的不懈努力,原告终于如愿拿到了房屋产权证。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注意到该案源自过去的拆迁安置补偿事宜,原告欲确认产权归属,而三被告公司尚有部分工作仍需完善。考虑到未来同类问题频发,会给企业带来诸多困扰。行政审判庭多名法官主动介入,以本案为契机,将普法触角广泛延伸。多次深入三被告企业,帮助其梳理相关问题、完善处理机制、规避法律风险。此外,办案人两次组织三被告企业开展座谈,共同探讨与孔某案件相似的问题,并归纳出类似问题的处理方案。同时,还对三家企业提出的其他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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