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近日,长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大琦带领控告申诉检察办案团队深入德惠市检察院开展带案下访工作。
申诉人为市属国有企业,2021年,其德惠项目部负责人伙同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违法处置企业财产并私分,构成职务侵占犯罪,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德惠市法院对被告人依法审理并判处了刑罚。企业认为司法机关对于被告人的犯罪定性不准、量刑畸轻,对于赃物的价格数额认定有异议。因此,多次向德惠市检察院进行申诉。
在接访前,史大琦调阅了相关材料,多次专门调度案件情况,详细了解了案件细节。在接访中,史大琦耐心倾听了申诉人的诉求和意见,并对案件的各项争议进行了专业、细致的解释和解答。在此基础上,史大琦向申诉人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引导申诉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通过面对面的耐心沟通和释法说理,申诉人对案件细节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态度有了明显转变,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降解,为案件的妥善处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