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长春分局巡逻四大队民警在长春北收费站对一辆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内私自加装了两个液化气罐,这无异于拉着一颗“定时炸弹”在行走,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驾驶人张某是考虑到车辆燃油成本高,便私自对车辆进行了“油改气”。民警当即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将液化气罐放置在车厢内,一旦发生气体泄漏,再遇明火,很有可能引起爆燃,直接威胁到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后果不堪设想。驾驶人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民警依法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告知其对车辆的改装恢复之后才能再次上道路行驶。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