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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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5版:[市州]

用他人驾照心虚露怯 无证驾驶难逃严惩

近日,一位曾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的司机,又因无证驾驶“二进宫”。

12月10日下午,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巡逻四大队民警在沈吉高速吉林南收费站执勤工作中,对一辆黑色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神情异常,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驾驶人下车后主动又紧张地拿出驾驶证、行驶证强调:“驾驶证是我本人,没有问题。”这一番“强调”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通过仔细查看其驾驶证,发现驾驶证照片虽与驾驶人相像,但又不能确定是一个人。随后,民警通过人脸识别确定了驾驶人的身份“王某”,而驾驶证姓名却另有其人。二人虽外貌特征相似,仔细分辨却不难看出不同。

面对铁一般的证据,王某承认:自己因为醉酒驾驶驾驶证已被吊销多年。自己手中的驾驶证,是一位朋友的。一次偶然的机会,自己捡到了朋友遗落的驾驶证,照片又与自己神似,于是便留为己用。

民警对王某不知悔改、违法驾车的行为进行严肃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处罚款2000元,并处拘留;对王某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元,并处拘留。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王某将面临罚款7000元的处罚,并处行政拘留8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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