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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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民生]

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通报5起出租车典型案例

近日,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坚持有诉必查、一案双查,持续加大出租汽车故意绕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规范出租汽车营运秩序,切实保障乘客权益,并公布5起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警钟长鸣,提醒广大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案例一:2024年8月6日,吉AZ7515出租汽车驾驶员杨立安未按照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吊销杨立安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案例二:2024年8月15日,吉AD06705出租汽车驾驶员费继龙未按照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吊销费继龙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案例三:2024年8月13日,吉AZ4857出租汽车驾驶员刘福建未按照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吊销刘福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案例四:2024年8月13日,吉AV8J98车辆驾驶员刘伟亮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4年3月26日,因相同违法行为被执法机关查处。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刘伟亮罚款10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案例五:2024年8月7日,吉ENV538车辆驾驶员周心如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周心如罚款7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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