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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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时政]

【北交所】

新三板市场交易规则热点问答

1. 挂牌公司首个交易日交易是否有报价范围?

答: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第七十四条,全国股转系统对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100%。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第七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股票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无前收盘价股票的成交首日;

(二)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股票恢复交易期间的成交首日;

(三)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新三板股票集合竞价行情揭示内容有哪些?

答:集合竞价股票的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集合竞价参考价、匹配量和未匹配量等;若未产生集合竞价参考价的,则揭示实时最优1档申报价格和数量。

3. 新三板股票大宗交易的申报价格范围是什么?

答:大宗交易的申报价格上限为: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申报价格的下限为: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无前收盘价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价格应当在当日最高成交价与最低成交价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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