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城东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铁某某驾驶某小型轿车,沿某街由南向北行驶至某小区门前路段,向西左转弯驶入非机动车道区域时,遇祁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街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此发生碰撞,造成祁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铁某某驾驶小型汽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未避让正常通行的非机动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当事人铁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得妨碍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不得鸣喇叭催促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行人”的法律法规,当事人铁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祁某无责任。
由此可见这场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当事人对交通规则的忽视和不重视。
因此,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和幸福生活,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呼吁广大的交通参与者,关爱生命,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