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是上交所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发挥自律监管职能的重要目标。今天向投资者介绍异常交易行为的构成要件。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上交所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以偏离前收盘价以上的价格,或者其他股票以偏离前收盘价以上的价格申报买入或者卖出;
累计申报数量或者金额较大数量或者金额较大,指风险警示股票数量在万股以上或者金额在万元以上,其他股票数量在万股以上或者金额在万元以上;
累计申报数量占市场同方向申报总量的以上;
累计撤销申报数量占累计申报数量的以上;
以低于申报买入价格反向申报卖出或者以高于申报卖出价格反向申报买入;
主板风险警示股票开盘集合竞价虚拟参考价涨跌幅以上,或者其他股票开盘集合竞价虚拟参考价涨跌幅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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