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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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长春绿园法院

“限期责令交付车辆通告”初见成效

近日,长春市绿园区法院发出《绿园法院关于责令被执行人限期交付车辆的通告》,这是绿园法院发出的首份交车通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发出通告前,绿园法院执行局对拟通告车辆进行了“海选”,最终选择了一批残值较高、均为绿园法院已查封的、因各种原因未实际扣押到位的车辆。在限期十五天届满后,已有6台车的车主向绿园法院说明了所有权瑕疵情况,其中一台车引导进入执行异议程序;两台车已交由法院扣押,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对逾期拒不交出车辆的被执行人,绿园法院将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更加严厉的强制措施。

下一步,绿园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在送达的同时向被执行人发出《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使之成为今后每一个执行案件办理中的“规定动作”。通过这种方式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敦促被执行人主动交付查封车辆。由被动扣押变为主动交出,一定程度上解决以往被执行人车辆查封后找不到车辆、无法扣押的问题,提高执行效率、节约司法成本。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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