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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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身处异地应诉难 “云上”调解来帮忙

“法官,我在外地,不能到法院参加庭审……”

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成功线上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保障原告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让被告得到了“喘息”的机会,最大程度地减轻诉累,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2022年9月,某设备经销处与马某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约定马某向设备经销处购买设备2套,总金额25万元。合同签订后,设备经销处交付了全部货物,但马某却未按约定给付货款,至今仅支付货款10万元,尚欠15万元未支付。设备经销处多次催要,但马某始终拒不支付。设备经销处无奈将马某诉至绿园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马某立即给付货款15万元及违约金。

立案后,原告公司向法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进行了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的部分银行账户。当法官联系被告向其送达裁定书时,被告表示欠付货款属实,同意给付,但是现在资金周转困难,并且人在新疆,庭审无法到场。

考虑到被告身在外地,路途遥远,且有还款意愿。为尽快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与原被告沟通后,决定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这时,原告公司表示,公司自身存在资金周转不利情形,目前急需资金解决经营困难,希望被告能够先付清一部分欠款。法官向被告说明了原告公司情况,被告表示同意,并在开庭日期前向原告给付货款8万元。

开庭当日,被告马某通过线上方式参与了庭审,承办法官通过“云上法庭”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一方面从法理出发,向被告讲明利害关系,释明逾期不还款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强调了诚信的重要性,劝导其积极还款。另一方面从情理出发,向原告说明被告的实际情况和积极配合的态度,希望原告能够理解被告的艰难处境。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承诺于一个月之内给付剩余货款7万元,原告申请解除了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双方握手言和,本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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