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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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欠钱不还?法院:依法扣划征收补偿款

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的征收补偿款用于偿还欠款,申请执行人向法官高树博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刘某向宋某借款,未按约定偿还,宋某多次索要未果,便向二道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令刘某立即向宋某偿还欠款11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刘某名下一个存款余额为5600元的账户,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官约见双方当事人时,被执行人刘某称自己需要生活费,申请解除对上述账户的冻结。申请执行人称双方是住在同一个村的邻居,关系一直很好,同意解除冻结,但当地政府不久后要开始征收,申请执行刘某的征收补偿款。法官按照双方申请解除了对案涉账户的冻结,同日到当地征收办公室以11万元为限额冻结了被执行人刘某的征收补偿款。

两个月后,征收部门向法院来电,告知征收款已到账,可以扣划,执行法官便驱车前往,在保证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的前提下扣划征收补偿款,向申请执行人发放。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的征收补偿款,是其自有财产的变价权益,是可被强制执行的责任财产。二道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网络查控机制,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以执行弘诚信,以诚信促执行,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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