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不容易,这么冷的天还下着大雪,为我这事……真的是……哎呀,你们辛苦了!”申请人如是说。
被告苗某欠某钢材商店钢材款约4万元(有详细账单),当时口头约定不超过10天给付钢材款,但是迟迟未给,在钢材商店法人代表张某的催促下,苗某给付了1万元,剩余的欠款一直未还。后来钢材商店因资金周转困难,苗某未及时还款,便将苗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后经公主岭市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行达成了还款协议。后因被告一直未履行应尽的法定义务,原告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1月30日清晨,钢材商店法人代表张某向办案人王海亮法官提供确定线索,王法官当即带领助理陈榕彬与法警庞立君、郭大鹏、王合瑞前往公主岭市玻璃城子镇,奔赴苗某所在养殖场。去往被执行人家的路上突降大雪,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车程,执行干警到达了被执行人苗某所在的养殖场。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苗某释法明理,苗某表示,快过年了,暂时手里没有现金,双方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最终确定双方执行款2.6万元,此款项暂由被执行人苗某养殖场100张白色狍子皮作抵押,抵押期为一个月,如果一个月内苗某给付张某欠款,张某返还抵押物,如果不能履行给付义务,则用100张白色狍子皮偿还债务。至此,案件达成和解。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