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2日
首页
第A06版:[法治/广告]

“警法”联手追案款 打击拒执显成效

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与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联动执行一起案件。

2017年5月,原告王某与被告马某在二道法院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协议,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马某承诺分批向王某偿还欠款90万元及利息。马某未按约定还款,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义务。马某仅主动向王某还款10万元,后以经济困难为由,未偿还余款。法院经线上、线下查询,反馈结果载明被执行人马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3年初,申请执行人王某向二道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反馈结果载明被执行人马某名下依然没有网络资金、银行存款,但根据申请执行人王某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马某在黑龙江省做工程项目。因此,执行法官分析被执行人可能有隐匿、转移收入的行为,遂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马某几个银行账户的流水。果然,马某在2022年有多笔可疑银行交易记录,均为大额资金当日转入、当日转出,其未将入账款项交付法院,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鉴于马某的行为涉嫌拒执罪,法院依法将此案移送至二道分局。

二道分局经侦查,查明马某确有隐匿、转移收入的拒执行为,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王某主张只要欠款能追回,不要求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公安干警积极开展工作,对马某进行了思想教育,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执行裁定的严重后果,并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马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遂主动偿还了余款80万元及利息,并真诚地向申请执行人道歉。申请执行人王某对被执行人表示谅解,综合考虑本案情节,二道分局未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至此,这一历经6年的执行案件在法院与公安联动密切配合下圆满执行完毕。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