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巡逻二大队民警在吉林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远处驶来一个“庞然大物”,只见一辆载货作业车装载着12辆电瓶车,载货长度明显超过货车最大载货长度,过往车辆纷纷减速躲避,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立即将此车辆拦截并引导至安全地带进行检查。
经询问,驾驶员王某从长春市前往吉林市送货,由于配货车辆长度有限,便抱着侥幸心理将12辆电瓶车全部“挤”进配货车,却把人身安全抛至脑后,没想到刚下高速便被民警查到。
民警对驾驶员王某进行安全教育,指出此行为不仅对自己的安全存在隐患,对过往车辆也存在安全威胁。民警要求王某立即对超出车辆长度部分的货物进行卸货转运,消除违法状态。王某对民警的安全教育表示感谢,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不会再超长载货。
高速民警温馨提示:
超长、超高、超宽的载货车辆,在行车中危险性增大,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同时驾驶人容易出现操作错误。驾驶人驾驶超长的车辆,往往会增加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交通事故,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 徐铭阳
